法院的公共政策形成功能:比较与定位The Function of Courts Participating the Public Policy:Comparison and Location
赵信会;
摘要(Abstract):
尽管有学者认为,我国已现实地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但中国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现实方式仍然是司法解释。在对国外特别是美国和德国法院参与公共政策形成的方式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对中国法院参与公共政策形成的方式进行了分析即可得出结论,认为中国法院既不能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也不能以违宪审查的方式参与公共政策形成,判例是法院参与公共政策形成的最佳方式。
关键词(KeyWords): 法院;公共政策;司法解释;判例;违宪审查
基金项目(Foundation): 2005年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谐社会与民事诉讼机制的完善”的中期成果之一,项目号:2005-FX0.8
作者(Author): 赵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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