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与分则规定的矛盾及其协调问题探讨
孟庆华;
摘要(Abstract):
我国刑法中存在诸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罪刑法定原则、累犯与毒品累犯、自首与贿赂罪自首、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等在条文规定中总则与分则相矛盾的现象。因此,在刑事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刑法总则条款与分则条款之间彼此照应、相互协调的问题。
关键词(KeyWords): 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矛盾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孟庆华;
Email:
DOI: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叶高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130-131.
- [2]高格.关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J].河北法学,1987,(5).
- [3]北京一无业人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判5年.新华网,2005-12-22.
- [4]丁天球.危害公共安全罪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110.
- [5]鞠永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1.272.
- [6]杨春洗,杨敦先.中国刑法论(第2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29.
- [7]王英松.对盗窃阴井盖行为的认定——兼谈以其他危险分法危害公共安全罪[J].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学报,1999,(4).
- [8]刘树德.死刑片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139.
- [9]赫兴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认定[N].法制日报,2006-01-13.
- [10]张明楷.刑法学(第2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545.
- [11][13]周维勤,李婷.论毒品犯罪一般累犯与再犯的关系.中国法院网,2003-11-17.
- [12]沈解平,朱铁军.多个“从重处罚”量刑情节该如何适用[A].刑事法判解研究[C].2005,(1).
- [14]郭毅涛.对毒品再犯不应适用缓刑[N].检察日报,2004-09-26.
- [15]彭峰.我国特别再犯制度及其立法完善[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
- [16]吴进昌,梁洪行.毒品犯罪特别累犯否定论.中国法院网,2005-10-13.
- [17]杭舟,陈东.从本案谈行贿案件自首行为的法律适用.中国法院网,2006-05-29.
- [18]陈兴良.刑法适用总论(下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498.
- [19]赵秉志,于志刚.论我国刑法分则中的特别自首制度.正义网,2000-08-27.
- [20]孙明放.战时缓刑制度应予完善.重庆律师在线网,2005-07-26.
- [21]李宇先.略论我国刑法“战时”要素的修正.大经网,2005-11-30.
- [22][26]战立伟.牵连犯新析[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
- [23]陈泽宪.实质竞合的科刑.中国法学网.
- [24]游伟,谢锡美.数罪并罚,还是一罪处断——我国牵连犯处罚原则探讨[A].李希慧,刘宪权.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第一卷:刑罚制度研究(下册)[C].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621.
- [25]高铭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1.106.
- [27]刘宪权.我国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问题研究[J].政法论坛,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