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社会权问题研究

  • 论对社会权的宪法保护

    莫纪宏;

    社会权在传统宪法学上与经济权利在权利内涵和外延方面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区分,而学界一般在定义社会权的概念时,通常是以国家责任和政府责任为前提,将社会权限制在社会保障权的范围。社会权不仅应当以国家责任和政府责任的保障为基础,也需要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全社会承担相应的保障义务为前提。为此,根据个人实现社会化的需要,社会权应当包括婚姻和家庭方面的权利、受教育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公民资格权、生存权、发展权和环境权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基本权利。

    2008年03期 No.108 1-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9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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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团与社团外之关系

    马岭;

    每一个社团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社团与社会的关系表现为社团与社团外的个人、各社团之间以及社团与各国家机关(主要是政府)之间的权利(或权力)义务关系。在社团与法律的关系方面,包括"宪法"对结社自由的保护和对社团的规范,以及"法律"对社团的保护和制约。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结社自由没有充分实现,导致社团的不完全独立,政府和社团之间的权力往往没有明确划分。

    2008年03期 No.108 15-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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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权初论

    王广辉;翟国强;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由近代的自由权发展到了现代的社会权阶段。社会权的出现与保障并不是对自由权的否定,而是要弥补自由权存在的不足,使基本权利的实现能够兼顾形式与实质平等这两个方面。就中国社会而言,社会权的保障既有普适性的价值需要遵循,但也面临着因为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与不成熟而产生的一些特殊问题,其中缺乏健全的自由权保障机制以及权力有限观念的缺失,容易造成因过分强调社会权的保障而导致对自由权的侵犯的不良后果。

    2008年03期 No.108 22-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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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经纬

  • 论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关保英;

    追求行政行为的适当性是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化的关键。行政行为的适当性是对法律固有缺陷的校正,是行政权运行的法外规则,是对自由裁量权的高标准制约,是对行政行为提供的主观标准。

    2008年03期 No.108 28-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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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平等权权利冲突的理论问题

    龚向和;袁立;

    平等权权利冲突在我国目前屡见不鲜,是一个现实的亟待探讨的问题。其表现在不同的权利主体、权利自身因素、不同法律价值诉求、立法与立法之间。而平等权是一个自创生的系统,由于平等权权利冲突导致其自创生力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体制的完善、经济的全面发展、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健康平等权心态就是平等权权利冲突的平衡路径。

    2008年03期 No.108 35-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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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最高刑与最低刑之设定研究

    李洁;

    法定刑的设定决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的,它应该依据犯罪可能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来设定,而且社会危害程度的判断又必须依据相应的价值观念进行。只有这样,法定最高刑与法定最低刑的设定才有充分的依据,各罪法定刑的设计才可以达到平衡。我国在法定刑的设定上并非尽如人意,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2008年03期 No.108 41-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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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犯罪研究

    李锡海;

    "文革"时期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犯罪最为严重的时期之一,而且犯罪性质亦恶劣到极点。这个时期,我国犯罪的基本特点是:极强的欺骗性、严重的暴力性、很大的普遍性、异常的复杂性。"文革"时期犯罪失控、肆意泛滥的事实告诉我们:要控制犯罪必须保持社会稳定,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健全民主与法制,这是我们从中得出的重要的犯罪学结论。

    2008年03期 No.108 49-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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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刑罚辅助措施研究

    蒋兰香;

    环境刑罚是行为人承担环境犯罪刑事责任最主要的方式,然而,仅靠环境刑罚显然不能很好地达到制裁环境犯罪、救济环境权益的目的。因此,在判处环境犯罪人刑罚的同时适当考虑刑罚辅助措施,对于环境恢复和权益保障能够起到很好的调剂作用。环境刑罚辅助措施又称环境犯罪补充性处罚方法,是指对环境犯罪人所采取的刑罚之外的旨在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环境,救济被犯罪行为减损的自然资源的非刑罚处置措施,包括教育性处罚措施、民事性处罚措施和行政性处罚措施三类。

    2008年03期 No.108 55-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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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法美学的初步思考

    李庚香;

    从鲍姆嘉登开始的西方美学在经历德国古典美学之后开始进入现代时期。从表现—存在主义美学到"语言学转向"再到后现代主义美学,西文现代美学的发展一波三折。其中,生命美学是现代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生命美学的观点观照法学,法开始具有了人文关怀的属性,法开始成为人们的精神栖息的家园,法开始成为人们权利的保证。中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提出的"以人为本",更是为法美学的形成提供了现实基础。于是,一个新的人文学科,一个新的交叉学科,一个新的边缘学科开始了"静水深流"。

    2008年03期 No.108 65-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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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古代录囚制度评析

    孙英伟;

    "录囚"是建立于我国西汉时期的一项司法制度,其功能是纠正冤狱、督办滞狱(久悬未决的案件),它在整个法律机制运行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国家通过录囚活动检验和监督司法的合法性,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威信,同时也推进了法律的文明进程。录囚制度符合法律理念、顺应民心,在社会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故能为后世确认并继承延续。录囚制度中蕴含着法律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录囚亦是一种受司法非法侵害时的公权救济,国家通过录囚制度纠正执法偏差,拯救无辜,匡扶正义,社会效果彰显。故此,录囚对于整体法律制度而言意义重大,是法律宏观调控的有机整体。

    2008年03期 No.108 73-7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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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职权与其他权力配置的非均衡性反思

    赵信会;

    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其实对司法体制的非均衡配置应当是改革的第一步。而当前司法职权非均衡配置的主要表现是:其他国家权力对司法职权的单向、非对等制约;司法职权与其他国家权力的角色混同;司法职权与社会权力的非均衡配置。

    2008年03期 No.108 78-8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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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审判实践中事实认定的方法及逻辑推理应用研究——以民事诉讼为例

    王书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审判工作的准则,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事实认定是适用法律的前提。事实认定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才能做出正确的裁判结果。事实认定不正确,必然会导致适用法律不正确,进而导致裁判结果的错误。所以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是公正处理案件的关键。

    2008年03期 No.108 83-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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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任法官培养与诊所式法律教育

    胡田野;

    初任法官培养主要指法官任职前的职业培训。各国纷纷开展初任法官的教育。英美国家的初任法官教育与大陆法系国家对初任法官的培养模式有所不同。英美国家的初任法官教育,实际上是被任命后的一种培训,而不是任职前的培训。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初任法官教育,则主要是指任职前的一种培训。但是二者也有共同的地方,即都采用不同于传统的教育模式进行培养。由于英美国家主要从律师中选任法官,则英美国家法学院对学生的职业培训也可以视为一种广义上的初任法官教育。诊所法律教育是美国法学院进行职业教育的一种很重要的模式,这种模式对于培养法律技能和实践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初任法官教育可以借鉴这种模式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师生关系等。同时,我国也可以通过改造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直接引进诊所法律教育,进行初任法官的培养。

    2008年03期 No.108 89-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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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我国人身权保护领域看侵权法的功能

    屈茂辉;陈远;

    我国理论界主要确认了侵权行为法一般具有补偿、惩罚、制裁、教育、保护权利、分担损失等功能。从我国人身权保护领域来看,侵权法最主要的功能应该是补偿。以《民法通则》为基础,由其他单行法律构成了我国侵权法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体系,基本体现了侵权法在保护人身权利方面的补偿功能。而产品质量、医疗事故、工伤事故、道路交通等是最易发生侵犯人身权利案件的典型领域。我国相关法律在上述领域中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比如对受害人的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范围过窄、赔偿方式不合理等,没有落实侵权法的补偿功能。同时,侵权法应当与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等救济机制相互配合,确保其补偿功能的实现。侵权法的发展趋势应是建立一种综合救济体制——设立综合救济基金,使得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失都能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补偿。

    2008年03期 No.108 95-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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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物权公示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吕愔;

    物权公示与物权保护无关,物权公示源于保护交易安全和节省交易费用。保护交易安全的前提是明示权利状况,在交易中,当事人并不关心物权的变动过程,而物权变动结果其实是新的物权归属状态,因此物权公示对象应采权利公示说。交易安全是维护交易中第三人的利益,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时,是否公示应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物权公示效力应仅在于对抗交易中的第三人。

    2008年03期 No.108 102-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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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揭开公司面纱规则的适用限制——以行为适用为中心

    华德波;

    揭开公司面纱规则针对的是股东各种滥用控制权的行为,最常见、最具有代表性的行为是:资本显著不足的行为,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规避契约义务的行为,空壳经营行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应当予以合理地限制。

    2008年03期 No.108 106-1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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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绿色金融法的生态环境建设

    柳建启;傅丽萍;

    金融生态是金融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系统,必须从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入手。当前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主要问题表现为金融产权的制度性缺陷、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机制被严重破坏、外部环境导致金融生态失衡。建议从转换地方政府职能、完善金融业发展的法律和制度环境、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出发,构建和谐平稳的金融生态环境。

    2008年03期 No.108 113-1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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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论民事诉讼释明制度

    赵振华;齐虎;

    民事诉讼释明权的行使是法官的职责,也是法官的权力。完善的民事诉讼释明制度能够有效地修正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缺陷,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的司法公正实现有重要的作用。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为学习对象,故而释明制度的构建显得十分必要。

    2008年03期 No.108 118-1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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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建议

  • 水权制度运行涉税问题研究

    原海滨;

    在我国水资源日益匮乏的今天,特别有必要建立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水权运行法律制度,这种水权运行法律制度中,核心问题就是国家利益在水权制度中的体现。研究水权制度运行中的涉税问题,不仅关系到水权制度的良好运行,也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2008年03期 No.108 136-1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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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研究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性质探析

    解玉娟;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制度。关于该项权利的性质,学界的主流观点是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地上权。如果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界定为地上权,将不得不在该制度内部创设许多例外,这样就破坏了地上权制度本身的完整性。相较于地上权而言,宅基地使用权在立法目的、权利的构成等方面更接近于人役权,可以借鉴大陆法系上的人役权中的用益权理论,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2008年03期 No.108 140-1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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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条件流转探析

    宁清同;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没有建立、耕地如此紧缺的情形下,不宜允许自由流转,但是一概禁止城乡居民之间的流转也不符合客观需要,因此有条件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居民之间流转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2008年03期 No.108 144-1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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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董万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物权法》确立其为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制度设计上较多地考虑了其身份性和福利性,实践中存在着农村宅基地浪费、闲置和隐性交易以及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财产权自由流转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今后应加强立法,建设和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强制登记制度。

    2008年03期 No.108 148-150+1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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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与实践探析

    梁亚荣;朱新华;邓明辉;

    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和一定的制度基础,能产生经济当事人在现行宅基地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的外部利润,符合"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标准。实践证明,"以宅基地换房"改革实践模式在目前我国县乡财政紧张及集体收入不足的状况下能达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体、农民等各参与主体的一致性同意,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而"宅基地入市流转"模式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是长久之计。应进一步从开放集体建设用地、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创设、理顺流转的收益分配、建立价格机制等方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

    2008年03期 No.108 151-1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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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功能视角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探析

    陈龙江;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突出强调社会稳定功能,兼具分配公正功能,而牺牲了经济效率功能。未来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增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性,但是,在开禁流转的问题上必须谨慎。同时,为了配合开禁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应当切实解决一户多宅、宅基地超占等分配不公的问题。

    2008年03期 No.108 156-1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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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法学

  • 论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与社员的责任形式——对当前学界有关合作社法人地位研究的反思

    蒋辉宇;

    "国外的合作社法几乎都赋予合作社以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合作社在我国获得法人地位的充分理由,英美法系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名至而实不归",大陆法系内部对于合作社法人地位的标准仍存在争议。在我国,财产独立与社员的责任形式独立是合作社获得法人地位的核心标准。在对无限责任的社会认同程度、商事组织立法价值的重大转变以及社员有限责任的社会价值的充分考量下,社员应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作社应由法律统一授予法人资格。

    2008年03期 No.108 160-1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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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建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几点思考

    王莉;

    环境责任保险强大的分散和转嫁风险功能,深受污染企业和污染事故受害者的青睐。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市场才刚刚起步,整体状况不容乐观。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不能良性运转,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保险业自身发展不足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系统化构建欠缺,制度构建依据的理论研究欠缺是最重要的原因。

    2008年03期 No.108 164-1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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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生论坛

  • 试论网络虚拟财产的范围与价值评估

    李磊;

    网络虚拟财产本身是一个集合性的概念,随着网络事业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也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对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计算不能采取单一的某种模式,应当以市场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综合采纳其它计算模式,方能较为客观的评估出其真实价值。

    2008年03期 No.108 169-1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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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现象的法律规制

    鲁春雅;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是当下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证券行业的特殊性、证券从业人员具有的投资优势等使得该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杜绝,而监管上的漏洞、技术上的风险和配套措施的缺位则是导致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深层次原因。建议从建立证券行业信用制度、统一监管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健全证券民事诉讼等方面对证券从业人员炒股问题进行法律规制。

    2008年03期 No.108 175-1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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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

    高振强;

    法治原则对法治建设至关重要,它可以为我们治国理政提供指导,能够填补法律规则或法律条文的空白和不足。不同国家或社会制度的法治原则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法律至上原则、司法公正原则、人权原则,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共同坚持的法治原则。社会主义原则、党性原则等是社会主义特有的政策性法治原则。和谐原则、科学原则,以及科学、民主与法治相统一原则,党的领导、民主与法治相统一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有的法治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是由其中的共性和个性共同组成的。我们要努力实现这些法治原则的统一,但是,它们也可能会出现矛盾对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坚持法治原则,必须解决三个问题:如何既坚持党的领导又完善民主机制、保持司法独立,如何在坚持民主原则的同时保持科学性、先进性,如何在制度上进一步监督和制约公权力。

    2008年03期 No.108 182-1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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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