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叶中;祝捷;
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是两岸关系深入发展必须解决的前提性问题。大陆和台湾分别提出过"合法政府对叛乱团体"、"中央对地方"、"两党"、"两区"、"两府"、"两体"和"两国"等定位模式,但都没有为大陆和台湾所共同接受。"胡六点"对于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关系定位提出了新的主张。根据"胡六点"的观点,可以采取将政治关系定位"议题化"和"阶段化"的方式,通过大陆和台湾阶段性的谈判协商,解决政治关系定位问题。根据大陆和台湾关系发展的现状,"两岸"是现阶段政治定位模式的最佳选择。"两岸"模式为大陆和台湾当前的政治关系破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也将为结束大陆和台湾的政治对立创造有利的政治环境。
2009年03期 v.24;No.114 20-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5K] [下载次数:1194 ] |[引用频次:16 ] |[阅读次数:244 ] - 刘茂林;王从峰;
社会管理体制以及深层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建设是未来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的关键环节和主要趋势。相应地,中国宪法的未来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将表现为对这一发展趋势的回应和指引。作为我国具有最高效力位阶的规范体系,现行宪法应当也可以对社会建设提供一定的指引,保障社会建设平稳有序地进行。社会建设在遵循宪法指引的同时,也对现行宪法和传统宪法理论提出了新的诉求。面对这些诉求,现行宪法需要完善,传统宪法理论需要更新。关注和回应这些诉求是中国宪法及其理论的未来发展趋势之一。中国宪法学需要在社会变革中不断提升自身体系的开放性和理论的现实适应性,从而与国家发展和社会变革建立更加紧密、有效的良性互动关系。
2009年03期 v.24;No.114 27-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0K] [下载次数:1145 ] |[引用频次:14 ] |[阅读次数:267 ] - 崔浩;孙祥生;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核心问题是通过中央与地方的有限分权实现对中央和地方权力的有效制约。基于权力制约目标设计中央与地方关系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集权模式下的中央与地方"分权"只是国家整体意义上权力内部的纵向职能分工,不具有权力纵向制衡意义的分权功能。建立有限政府、实行单一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分权,既是控权模式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制度基础。
2009年03期 v.24;No.114 35-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7K] [下载次数:793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246 ] - 曾尔恕;高仰光;
1958年1月15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吕特案做出的判决,曾经引起德国社会极大的关注。长期以来,该判决确立的一系列重要原则,包括宪法的适用效力可对私法产生间接的辐射效应、客观价值秩序可作为基本权利与私法益发生冲突时的衡量标准、表达自由在基本权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等等,已经成为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的共识。50年后的今天,德国法学家对这一判决的历史价值仍表现出持续关注,并做出更为系统的评价。吕特案判决的贡献在于建立了一个普遍适用于战后西方国家的用于解决基本权利冲突的范式。
2009年03期 v.24;No.114 41-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7K] [下载次数:2136 ] |[引用频次:23 ] |[阅读次数:359 ] - 刘美希;
所有权神圣理念是私权神圣理念的基本内容之一。所有权神圣理念的历史演变典型地反映出私权神圣理念的历史演变过程。所有权神圣理念经历了古代的萌芽、近代的兴起和现代的变迁。
2009年03期 v.24;No.114 50-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下载次数:887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240 ] - 周后春;屈广清;
国际社会有关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规则主要有适用法院地法、适用船旗国法、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等几种立法司法实践。本文对这几种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了理论评析,建议中国《海商法》做出相应的修改。
2009年03期 v.24;No.114 55-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K] [下载次数:514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260 ] - 崔建远;
票据质权人并未直接取得票据权利,而是代为行使票据权利。按照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票据质押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票据质权随后要归于消灭,而非不受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的影响。在这个层面上,票据质权的设立具有无因性。在我国现行法上,笼统地主张票据质押行为一律具有文义性,有以偏赅全之嫌。我国担保法上的质押合同的确为实践合同,但我国物权法上的则为诺成合同。按照我国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记名汇票、记名本票作为标的物设立质权,票据的交付实际上是背书交付,记名汇票质权和记名本票质权成立了,不但约束着当事人各方,同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依据我国票据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记名汇票、记名本票必须背书交付,记名汇票质权和记名本票质权才设立,一经设立,不但约束着当事人各方,同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009年03期 v.24;No.114 60-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K] [下载次数:1178 ] |[引用频次:16 ] |[阅读次数:206 ] - 王明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一部重要而复杂的调整民商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密切关系。物权法体现并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精神,体现了公平与正义的社会文明理念,体现了诚信友爱的团结精神,有利于社会充满活力,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序,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但是,物权法在继受传统民法精华的同时,从科学体系和立法技术层面观之,于创新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商法体系方面也有相当缺憾,具体在立法根据、担保物权、占有和居住权等方面还存在着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2009年03期 v.24;No.114 64-7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0K] [下载次数:298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279 ] - 李艳;
预告登记制度价值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传统物权立法对预告登记范围大都作出了明确界定,但预告登记制度适用范围应适度扩大至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的特殊动产,扩大至民事主体自愿设立却有着广泛法律基础的各种不动产优先权的约定,特殊情形下亦应允许有关保全物权请求权的预告登记的设立。为此,需进一步厘清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要件,探讨预告登记权利内容与其他权利内容冲突的解决,以期更好地实现预告登记的制度功能。
2009年03期 v.24;No.114 74-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5K] [下载次数:157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283 ] - 赵远;
关于股权性质的定位学界一直众说纷纭,在我国主要存在债权说、所有权说、社员权说、法律地位说和特殊民事权利说等五种观点。前四种观点虽然都有一定的优点,但由于其学术理论早于股权成型,不免产生了一些难以克服的缺陷和问题。而特殊民事权利说,虽为新生学说,尚不甚成熟,但更符合股权性质的实际情况,是今后研究和发展的方向。
2009年03期 v.24;No.114 82-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K] [下载次数:104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200 ] - 余杰;
我国的独立董事权利包括全体董事都享有的一般权利和由独立董事独享的特别权利两个方面。同时因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参与公司经营等特点,那么其义务也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由全体董事都负有的注意义务,二是独立董事的新型义务即披露义务。
2009年03期 v.24;No.114 86-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6K] [下载次数:304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303 ] - 李亚光;
私主体,也就是私法中的人,在罗马法上对其约束主要体现在身份制度上,而随着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契约化思想逐渐取代了身份制度,成为规范私主体的主要因素。这使近代的私法将人作为抽象的平等主体来对待。但随着私法的发展,契约化思想并不能够解决日益尖锐的私主体实质上不平等的问题,结果产生了由契约到身份的回归思潮,而对近代私法中主体的泛平等化现象加以限制。
2009年03期 v.24;No.114 92-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K] [下载次数:99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187 ] - 杜云;
准确界定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确定破产管理人义务的必要理论前提。通过对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各种学说的分析,笔者认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应定位于受托人,并在此基础上认为破产管理人义务是公司董事义务在破产法中的延续,其内容也包括勤勉和忠实两项。破产管理人违反义务在商业判断规则豁免之外应采用过错归责原则。
2009年03期 v.24;No.114 97-10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4K] [下载次数:577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223 ] - 刘德法;孔德琴;
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独有的概念,它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在首要分子的作用下以聚众的行为方式实施的一种犯罪类型。聚众犯罪具有法定性、"聚众"性、"首要分子"必备性等三个必不可少的法律特征。根据聚众犯罪的内涵,其外延应当是确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聚众犯罪包括纯正的聚众犯罪、选择的聚众犯罪和加重的聚众犯罪等三种共计19个罪名。
2009年03期 v.24;No.114 101-10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2K] [下载次数:523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235 ] - 孙子庆;
正确处理非铁路交通事故原因造成的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国务院铁路管理部门在制定条例实施细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非铁路交通事故原因造成的旅客人身损害赔偿适用限额赔偿。第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非铁路交通事故原因造成的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统一规定。第三,增加保险份额,实行自愿保险。改变目前强制保险制度的不足,适度提高保险费。
2009年03期 v.24;No.114 108-1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1K] [下载次数:114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204 ] - 王玉杰;
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已迫在眼前,随之老年人犯罪现象也愈加突出。古今中外的刑法考虑到老年人生理、心理的差异以及刑法之理念,因而对老年人犯罪都进行了特别规定,尤其是我国唐律的规定更为详明。对老年人犯罪应从刑事责任年龄、犯罪年龄认定、教唆犯罪等方面仿效唐律进行立法补正,以体现刑罚的从轻原则,从而弥补现行刑法的疏漏。
2009年03期 v.24;No.114 112-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下载次数:600 ] |[引用频次:14 ] |[阅读次数:243 ] - 黄烨;
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最强烈的时代主题。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时而出。这一刑事政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色彩,在刑罚结构上其指导思想是轻缓。我国目前重刑化的刑罚结构不利于该政策的实施。就资格刑而言,其对某些犯罪的惩罚与预防是足够的,并且具有积极的刑事政策价值。而我国刑法中的资格刑存在着内容设置不科学、缺少剥夺行为人特定职业资格等问题,应当进行完善。
2009年03期 v.24;No.114 117-1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4K] [下载次数:374 ] |[引用频次:29 ] |[阅读次数:216 ]
- 陈桂明;王德新;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体制改革的推进,使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社会"二元的社会结构正在形成,我国公证制度的改革正是在这种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随着公证法的颁布实施,公证机构由原来的行政机关转型为独立承担责任的民事证明机构,我国公证权的性质势必也会发生变化。把公证权的性质界定为社会公共权力,深入探讨公证权的特殊内涵属性,并重新构建对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公证权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对于深化我国公证制度改革和解决公证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9年03期 v.24;No.114 124-1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3K] [下载次数:901 ] |[引用频次:33 ] |[阅读次数:285 ] - 华小鹏;
续审制之适用的诸多问题及其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民事诉讼程序相关制度建构本身的欠缺以及彼此之间缺乏足够的协调与整合。将审级重心放在一审,完善证据制度和审前程序以及协调当事人的诉讼处分权和审判权的冲突是适用和完善续审制的基本路径。
2009年03期 v.24;No.114 131-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K] [下载次数:126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241 ] - 霍冰;
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已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对于解决当事人"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作出了重要规定,对于保护银行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银行业务的运用将产生诸多的影响,银行应积极主动加以运用,有效利用其正面影响,消除其不利影响,防范和化解风险,更好地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推动银行业务健康、规范、快速发展。
2009年03期 v.24;No.114 137-1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K] [下载次数:76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63 ] - 刘海泉;刘会刚;
军事检察机关是国家设置于军队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军事检察权源于国家检察权,科学配置和完善军事检察权,是检察制度包括军事检察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课题。
2009年03期 v.24;No.114 141-1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下载次数:239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210 ] - 冯中华;
刑事和解制度是我国当前刑事法学领域一个热点问题,在实践中发挥出明显的作用,但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公诉权的价值追求与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追求具有一致性。以公诉权为核心矫正刑事和解制度具有合理性,能够克弊求利,以尽其效。
2009年03期 v.24;No.114 146-1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K] [下载次数:17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244 ] - 刘国庆;
本文就日本刑事司法制度的新动向,即给予陪审员以决定自白证据取舍的决定权为视角,运用比较的方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改革的内容、改革的社会背景以及改革的理论之争。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使民众开拓视野,及时地了解日本司法改革的新动向与新趋势,对于我国法制的改革与完善有所裨益。
2009年03期 v.24;No.114 152-1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5K] [下载次数:188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265 ] - 张建成;
"检察官后语"是近十年来人民检察院为了配合检察文书改革而进行的一种探索和尝试。但其推出后,似乎背离了其设置与改革的初衷,并没有得到预期的、一致的支持与喝彩;司法实践中,在经历了一段短暂的"繁荣"以后,正在逐渐地淡出人们的视野,这其中所暴露出的一些弊端以及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2009年03期 v.24;No.114 155-1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K] [下载次数:69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203 ]
- 张雪莲;
南非宪法不仅明确规定社会权可以通过司法方式获得保护和实施,而且还赋予法院对社会权进行救济的广泛权力。宪法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社会权的救济方式做了一些探索,主要有宣告性判决、强制性指令和"读入"判决。这些救济方式对社会权的保护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因其局限性影响了救济的效果:一是过分关注集体利益而忽视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二是对法院命令的执行缺乏有力的监督,常使法院命令流于形式,影响了救济的有效性。因此,法院应承认社会权是个人权利,赋予社会权以实质的个人权利的内容,注重对个人权利的救济;并发展新的救济方式,对政府执行法院命令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2009年03期 v.24;No.114 165-1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7K] [下载次数:260 ] |[引用频次:14 ] |[阅读次数:236 ] - 江保国;
传统与现代是当下国际私法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它们分别代表了确定性和适当性、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这两对互为对立的价值取向。然而它们在现实中却无法截然分开,在时间和空间均呈现出相互融合的混沌状态。在从传统国际私法向现代国际私法变迁的过程中,美国和欧洲分别代表了革命和改良两种不同的路线,对世界其他国家国际私法的现代化进程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2009年03期 v.24;No.114 171-1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4K] [下载次数:383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225 ] - 刘非非;
从某种意义上讲,涉外格式合同法律选择条款扭曲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正当性是值得商榷的。虽然各国立法专门针对此种法律选择条款的规定较为零散和不系统,但为了保护合同弱者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以保护弱者的冲突法方法和规则对此种特殊的法律选择条款进行了规制。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涉外格式合同法律选择条款的规制均没有进行规定。我国未来的立法可以借鉴和采用《罗马公约》的"优先法"方法,美国通过赋予法官导向性自由裁量权从而追求具体案件"实质正义"的做法也可以给我国司法实践一定的启示。
2009年03期 v.24;No.114 177-1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8K] [下载次数:299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294 ] - 谢小庆;
晚清"公法时代"的国际法学教育主要包括京师同文馆的国际法学教育和国际法留学教育两个方面。无论是在京师同文馆进行的国际法学教育,还是到国外接受国际法教育的留学生们,都没有为中国国际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人才基础,没有产生一个独立的自愿推动国际法学在中国发展的学术群体。
2009年03期 v.24;No.114 186-1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4K] [下载次数:143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15 ] - 吴德昌;
无单放货现象在海运实践中大量存在,具体情形也纷繁复杂,常因行为人的不同、相对人的不同以及促成行为的主、客观条件的不同而构成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承运人并就此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法律免责、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009年03期 v.24;No.114 190-1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2K] [下载次数:256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249 ]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