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淑芳;
地方立法权是宪法规制的基本范畴之一,其关系到一国法治的完善。我国现行宪法对地方立法权的规制还是比较零散的,从而导致了地方立法权与宪法的诸多不能对应之处。基于此,我们认为,必须确立宪法关于立法权的一体主义、确立宪法限制地方立法权的主旨、规范宪法精神的解读机制、在宪法修正案中界定地方立法权。
2009年06期 v.24;No.117 20-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0K] [下载次数:656 ] |[引用频次:13 ] |[阅读次数:0 ] - 龚向和;邓炜辉;
农民宪法权利的完美实现必须以国家义务的合法有效履行为前提和核心。从横向上看,与农民宪法权利的多重权能面向相对应,国家对其依次负有尊重、保护和给付的宪法义务;从纵向上看,以上任何国家义务的履行都必须以平等保护为其核心议题。实现农民宪法权利的平等保护,国家不仅要树立"以人为本"、"公平至上"的宪法理念,同时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具体的平等保护路径。
2009年06期 v.24;No.117 26-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K] [下载次数:357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苏彦新;
在现代性下,法学研究需要跨学科研究的取向,需要吸收并活用其他社会科学知识与方法,具有一种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自觉认识,坚持对既有的学术范式与框架的尊重与运用,坚持经典理论文本的解读。唯有如此才可能提出新的法律思想与理论。
2009年06期 v.24;No.117 32-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5K] [下载次数:968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孙光骏;史玉平;
我国立法未对法律监督方式做出系统、科学的设定,以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现阶段,法律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完善法律监督方式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切入点。法律监督的根本任务是发现、惩戒和纠正违反法律的情况,故法律监督方式不仅要有"检查发现"违法①的方式,还应当有"惩戒纠正"违法的方式,两者共同构建出法律监督方式的完整逻辑体系。法律监督并非是对所有违法的监督,针对不同的监督对象,法律监督范围、法律监督方式应当呈现出一种梯次型的结构,即:作用对象从普通到重要,监督范围从窄到宽,监督方式从少到多、监督力度从弱到强,从而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社会根本秩序与核心价值的保护。
2009年06期 v.24;No.117 36-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K] [下载次数:182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罗欧;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村委会依法管理村集体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担着对本村内部事务自治管理的职能。传统的行政法理论把村委会排除在行政主体之外,认为其行政行为不应列入司法审查范围,这种理论不利于村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村委会的自治权不同于基于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基于基层人民政府委托而行使的行政权力,其中,村委会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时,其实施的行政行为可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此时,村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成立。
2009年06期 v.24;No.117 41-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K] [下载次数:392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高巍;
诚实信用不仅具有道德上的意义,同时还具有政治法律上的意义;不仅是基本的私法原则,更是重要的公法原则。诚信原则要求进行诚信政府建设。在网络时代,如何消解诚信危机、重塑政府的公信力,将是我国诚信政府建设的首要问题。
2009年06期 v.24;No.117 46-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K] [下载次数:273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周忠海;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海洋法律制度有: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群岛和群岛国、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通行和海底区域等几种海洋区域和制度,根本没有所谓的"国际空域"和"国际海域"的规定和制度。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属于特定的法律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沿海国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自由均受该公约有关规定的支配。专属经济区上空地位比拟适用海洋法中相应海域的法律地位。在海洋法的制定和发展过程中,明确地使用将领海上空的领空地位和公海上空的飞越自由地位,类推适用于专属经济区上空地位的处理方法。美国E-P3间谍飞机在我国南海专属经济区上空撞击我军军机并侵入我海南三水机场的严重事件是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海洋法的侵略行为,是对国际法的践踏,应承担国际责任。
2009年06期 v.24;No.117 51-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8K] [下载次数:1186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0 ] - 徐伟功;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美国联邦普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在1947年的海湾石油公司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承认了联邦普通法的不方便法院原则,建立了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滥用程序"的分析标准;在1981年的帕珀飞机公司案中,将不方便法院的"滥用程序"标准转变为较为灵活的"最适当法院"的标准;在2007年的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案中,认为联邦地区法院在决定案件的管辖权之前可以根据不方便法院原则拒绝诉讼。我们可以吸取美国的经验与教训,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2009年06期 v.24;No.117 60-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2K] [下载次数:1138 ] |[引用频次:28 ] |[阅读次数:0 ] - 王立志;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新兴基本人权之一,而德国是欧陆法系中对隐私权立法保护较为先进的国家,并且拥有细致完善的隐私权刑法保护规范体系。对德国隐私权刑法保护进行研究,关注其刑事立法发展动向,将会为中国隐私权刑法保护立法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经验。
2009年06期 v.24;No.117 70-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K] [下载次数:816 ] |[引用频次:44 ] |[阅读次数:0 ] - 陈琴;
对于具体的方法错误的归责,刑法理论上主要存在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的对立。犯罪构成计划理论对于方法错误的处理,更倾向于具体符合说的观点。具体符合说的归责理论的缺陷,就在于其忽略了行为所违反的法规范及其保护目的在故意和过失的认定以及结果责任归属判断上的决定性评价意义。反之,法定符合说从规范的角度把握了问题的实质。具体符合说认为具体的方法错误在通常情况下成立想象竞合,这不仅不利于保护刑法法益,也无助于实现刑法公正。
2009年06期 v.24;No.117 75-8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1K] [下载次数:168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麻锐;
经济犯罪分子的同一经济犯罪行为可能会同时产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由此引起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重合。由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者多方面的差别性和地位上的独立性,决定了应正确确立两者重合的适用规则,以确保实现有效地惩罚和打击经济犯罪以及实现对受害人所受损害的民事权利的恢复或者救济。
2009年06期 v.24;No.117 81-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9K] [下载次数:248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傅鹏;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完善、产权结构单一、所有权虚置、股东大会的代表性不够广泛、董事会结构不尽合理、监事会的监督制度难以发挥作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企业经营缺乏透明度等缺陷。为确保金融安全,必须在治理中加强立法完善,坚持效率、安全、公平的价值理念,从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及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等方面,对我国金融治理的立法问题,提出构建意见。
2009年06期 v.24;No.117 85-9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0K] [下载次数:235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苗延波;
"礼乐文化"的内容包含了民法中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和"契约原则"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二者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是有着相通之处的,因此,对于现代中国来说,应当尽可能地将二者融合、消化,使之共同适用于中国的民法体系中,以体现和谐民法的精神。中国未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不是民法典式的立法体例,而是一个松散型的汇编式体例。
2009年06期 v.24;No.117 117-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8K] [下载次数:312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任燕;
我国对实用艺术作品应采用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权的混合保护模式,即实用艺术作品可以同时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多重保护,使权利人的权利始终处于一种立体、全面的保护状态。
2009年06期 v.24;No.117 127-130+1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K] [下载次数:224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刘泽宁;
在现代民法上,法人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关于法人本质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在学理上的主要分歧在于法人拟制说和法人实在说的对立。两种学说的历史渊源、哲学背景和主要观点,各有其的合理之处、争议点和局限性。实际上,这两种观点均未真正揭示法人本质,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尽可能接近了真理。
2009年06期 v.24;No.117 131-1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2K] [下载次数:49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陈璞;冯昭玖;
我国公司法应建立质询权诉讼机制以弥补法律的缺失;股东知情权之诉的性质应界定为给付之诉;明确诉讼中被告的主体资格。检查人选任制度具有中立的特点;调查令方式具有方便的优势,建议引入非诉讼救济方式作为补充。
2009年06期 v.24;No.117 134-1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9K] [下载次数:338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 - 夏芸帆;
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适用广泛,而立法却存在滞后现象,必然导致法律适用的障碍。立法者应当把握民法法典化的契机,在正确认识情势变更原则立法必要性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广泛吸收学者先进的立法建议,对情势变更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
2009年06期 v.24;No.117 138-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7K] [下载次数:641 ] |[引用频次:14 ] |[阅读次数:0 ]
- 黎建飞;李敏华;
改善民生需要通过将其法制化,社会保障法肩负着与民之生活关系密切的保障任务。亟须探求"民生"在人类发展中的地位、民生与社会保障法的法哲学基础、民生与社会保障法的辩证关系等问题,分析既受民生引领和制约,又对民生具有独特价值的社会保障法。
2009年06期 v.24;No.117 145-1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9K] [下载次数:42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豆星星;
农村医疗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存在诸如资金不足,政府角色不明、职能缺位,经费支出缺乏监控机制等问题。应在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城乡一体化、全面普及的医疗体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
2009年06期 v.24;No.117 151-1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9K] [下载次数:338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赵晓荣;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近年来,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多发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仲裁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是,由于《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都比较原则,各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中存在机构设置不统一、工作程序不规范、裁决执行不及时等问题,以至于造成许多土地承包纠纷得不到合理及时的解决。面对日益复杂的土地纠纷,我国目前仍没有制定出一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的单项法律,使大量的农业承包纠纷不得不采取诉讼程序,增加了纠纷的解决难度。因此,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以低成本、高效率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建立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解决机制,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2009年06期 v.24;No.117 155-1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4K] [下载次数:181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曹志刚;孙书平;
在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用人单位恶意侵犯毕业生劳动权益问题十分严重。本文通过对毕业生在择业就业过程中实体权利的分析,并结合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提出毕业生的择业就业权利的具体内容及其保障的方法。
2009年06期 v.24;No.117 159-1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K] [下载次数:164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黄晓平;
中国古代司法为典型的能动司法,与近现代西方语境下的能动司法相比,此种能动司法显然与宪政无关,就其体现、旨趣乃至成因而言,均呈现出独特一面,比如,这种能动司法追求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司法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的功用。这种能动司法对近现代中国的司法尚有着诸多的显性或隐性的影响,适逢当代司法界大力提倡能动司法之时,厘清这种能动司法的优劣之处,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拟以古代公案小说为主要考察文本来探讨中国古典能动司法。
2009年06期 v.24;No.117 164-16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5K] [下载次数:54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陈光;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存在许多问题或缺陷,如结构不合理、原则性内容较多、程序性规则较少以及立法滞后和部分内容不合理等,这无法完全适应我国高等教育迅猛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要从法律上理顺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的关系,完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的形式结构,及时修改或制定新的规范性法文件以及加强高等教育理论、立法理论尤其是立法技术理论的研究。
2009年06期 v.24;No.117 170-1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K] [下载次数:367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潘庸鲁;包涵;
土地是社会生产中最重要的物质资料,它所提供的给养决定了人类生命体的存在与延续,因而保护土地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但庞大人口对有限土地的需求近似于无限,在供需矛盾严重不平衡的刺激下,对土地的破坏日趋严重,其破坏领域主要表现于对农用地的非法占有。面对这一违法情状,必须运用法律机制来防控和规制,实践中证明民事和行政手段略显单薄,需要启动刑法惩治这种严重危害土地资源的行为,作为刑法惩治破坏土地资源个罪之一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它的作用发挥将有效表现刑法对土地的独特呵护。
2009年06期 v.24;No.117 175-18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K] [下载次数:423 ] |[引用频次:9 ] |[阅读次数:0 ] - 毋冰;赵亚;
人工流产的问题看似现代,实则历史久远,人工流产法律规制的轨迹是曲折前进的,但法律对其规制的每一次变化都见证了人对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其涉及人的定义和对生命的评价,反映了每个时代人类的价值观念。
2009年06期 v.24;No.117 181-1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下载次数:158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徐妮娜;
为使中国国际私法摆脱当前司法实践困境,需要反思国际私法学科特性与中国国际私法发展的特殊历史,对中国国际私法实践中最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剖析,即涉外法律关系的判定、冲突规范的适用、最密切联系的确定和外国法的查明,并对未来国际私法立法走向做出预测。功能型国际私法为我国国际私法发展之趋向,我国未来立法必须在上述四个环节制定科学、严谨的规定,且应改革司法机关人才任用制度,形成理论研究与立法、司法实践之间的联动效应。
2009年06期 v.24;No.117 186-1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1K] [下载次数:521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