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锦光;温泽彬;
调查权是议会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议会监督职能强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议会调查权的扩张,监督"监督权"应成为宪政研究不可忽视的问题。从宪政原理及各国议会立法文本分析,议会调查权力配置及规范应遵循民主制衡、法治原则、分权原则、人权原则以及比例原则。具体包括:调查权应受到议会民主控制;调查成员组成应体现议会民意基础,多数党成员应占优势;调查权限应由宪法或立法明文设定;调查权应保持充分克制,体现谦抑性原则。调查权配置及限制也与各国(地区)的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必须结合这些因素理性客观对待。
2011年Z1期 v.26;No.128 15-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K] [下载次数:506 ] |[引用频次:17 ] |[阅读次数:0 ] - 王秀哲;
《世界人权宣言》中关于隐私权的规定确立了隐私权人权规范保护的一般模式,并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得到了落实。通过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解释,《欧洲人权公约》对隐私权的规范保护更为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参照人权文件的保护模式,各成文宪法国家通过释宪、修宪、制宪等分别从隐私权客体内容的角度对隐私权进行规范保护。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各国宪法文本对隐私权客体内容的保护与人权保护的价值相连,具有开放性,满足了当代社会隐私权保护的实际需要,代表了隐私权规范保护的发展方向。
2011年Z1期 v.26;No.128 22-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0K] [下载次数:722 ] |[引用频次:15 ] |[阅读次数:0 ] - 陈晓枫;
一次革命之后的政治体制建设,应该有效回应革命之前各种危机的挑战。辛亥革命因首义仓促,未能回应晚清社会的政治危机,之后的国民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则直接借鉴了辛亥革命以来的经验教训,依从中国的政治文化,接受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指导,找到了中国革命和政权建设中政党建设、武装力量与民主形式的制度连接。这种政治体制的关键要素,被毛泽东概括为"三大法宝"。
2011年Z1期 v.26;No.128 29-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K] [下载次数:229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张波;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是发生在法学领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现象,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一样,也具有西化、现代化的背景,是在中西文化论争中出场的,其本身不仅意味着对西化思潮的一种否定,更意味着对西方文化的一种文化哲学态度。近现代以来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诉求既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也给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带来西化的挑战。解决此挑战,需要坚持科学的文化汇流观,反对形而上的文化对立观,在文化汇流中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在文化扬弃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
2011年Z1期 v.26;No.128 34-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4K] [下载次数:405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柳飒;
近代中国权利诉求有着鲜明的特色:第一,为权力而权利。从诉求权利的开始,国人最重视政治权利和自由,争"民权"为了能分权,争"国权"则走向集权,不是为分权就是为集权而谋权利。对权力的执著使得权利需求停留在精英层面,普通民众难以亲近,更无法沉醉。第二,为政治而权利。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始终是权利的目的,自由要让位于秩序,权利要服从民主。政治的高位使权利式微,不可能也不会成为终极追求。第三,为理想而权利。对权利,人们多激情的颂扬,少绵厚的论证;多宏大的描述,少精微的求实;重理论的抒发,轻制度的建构;重社会的进取,轻个人的自在。
2011年Z1期 v.26;No.128 39-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9K] [下载次数:118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刘向文;E.C.毕柳科娃;
探讨俄罗斯联邦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地位问题之一个方面,即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法律依据对于建立和发展中俄两国的睦邻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把俄罗斯联邦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法律依据划分为取得入境签证、取得外国人居留证和国际直接过境三种。
2011年Z1期 v.26;No.128 46-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K] [下载次数:112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冯果;袁康;
在国际资本市场竞争加剧和我国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推出国际板,探索境外企业在境内市场上市势在必行。但是国际板语境下跨境难题凸显造成信息不对称加剧,同时由于各种法律和会计政策上的差异和障碍,财务欺诈风险变得尤为突出。对此,监管部门和国际板规则制定部门应基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境内投资者权益保护,针对国际板财务欺诈的成因,结合我国的实际,完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选择适当的会计准则,强调中介机构的责任,实行严格的会计政策,防范和化解国际板财务欺诈风险。
2011年Z1期 v.26;No.128 51-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下载次数:543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李新天;孙聪聪;
受信义务是英美法系衡平法上的理论体系,我国公司法对其进行了有效的继受和移植;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受信义务理论,对我国公司法的发展至关重要。上市公司股权分散,且受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双重调整,使得上市公司更加注重董事对股东的受信义务。同时,依据受信义务原理,上市公司董事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不应与非上市公司有所区别。
2011年Z1期 v.26;No.128 56-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K] [下载次数:691 ] |[引用频次:14 ] |[阅读次数:0 ] - 李青;
票据作为商业信用的载体,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金融工具,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票据纠纷在票据流转的过程中不断涌现,急需票据诉讼制度的理论指导与支撑。票据无因性原则的相对适用,将确保实现诉讼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衡平化。
2011年Z1期 v.26;No.128 62-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K] [下载次数:526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蔡养军;
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改革的重要成果。它有助于落实城市规划,推动城市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国有土地收益。该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公共利益理论。经营城市说体现了"土地涨价归公"的要求,最终目标仍在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在制度设计和操作细节方面,国外土地储备的经验仍可给我们许多借鉴。土地储备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2011年Z1期 v.26;No.128 67-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K] [下载次数:231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邹立刚;张奎;
岛屿对于确定国家海权具有重大意义。海洋法公约对岛屿、岩礁及其他岛礁确定了规则,而对岛屿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却缺乏明确的规定。现存国际实践在确定岛屿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时考虑的因素很多。南海海域广袤,但岛屿小,其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值得深入研究。
2011年Z1期 v.26;No.128 73-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K] [下载次数:770 ] |[引用频次:13 ] |[阅读次数:0 ] - 王继恒;
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既是基于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状况的现实需要,也是现代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发展过程中坚持保护优先、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对于促进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Z1期 v.26;No.128 79-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K] [下载次数:1527 ] |[引用频次:29 ] |[阅读次数:0 ] - 史正保;陈卫林;
税收法治化既是一种理想又是一种现实。唯有立足本土资源,回归现实本身,正视税收法治化所遇到的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困境,进而试图找出破解这些困境的路径,方能无限逼近这个理想。
2011年Z1期 v.26;No.128 86-9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6K] [下载次数:536 ] |[引用频次:13 ] |[阅读次数:0 ] - 张青荣;
法律语言与法律文化的关系密不可分。法律语言的完善程度是法律文化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法治是有层次的,法律语言必须具有多种特征才能与之相适应。法律语言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立法语言应在准确、严谨的基础上,尽量简明、平实;司法文书写作风格要多样化并增强其内容的说理性;法制宣传要关注民众需求,注重宣传的实效。这是法治层次论对法律语言发展完善的客观要求。
2011年Z1期 v.26;No.128 94-9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K] [下载次数:258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李洁;
作为犯罪的高级形态,有组织犯罪组织严密,危害严重,但发现不易,查处困难。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化程度愈高,形式也日趋公司化、企业化,手段日趋现代化,犯罪的领域也愈趋扩大。因此,选择最优的治理手段势在必行。对有组织犯罪从"打早"、"打小"开始,力求将其遏制在萌芽之中,既可以避免或减少被害,同时有组织犯罪在新萌状态下犯罪组织化程度不高,可达成投入少、效果好的遏制效果。而要达成打早打小的效果,尚需相关法律规则的完善与观念的支撑。
2011年Z1期 v.26;No.128 98-10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下载次数:310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 柏浪涛;
四要件体系的整体性和一次性特征,一方面导致无谓地追求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同一罪名,另一方面无法解决无身份者利用不知情的有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案件。而阶层式体系认为共犯的罪名可以保持独立性,"犯罪"概念可以阶层式理解。四要件体系用"主观"、"客观"范畴来构建犯罪论体系,导致无法解决共犯与消极身份的问题。阶层式体系认为共犯本质上是违法阶层的一种特殊形态,违法具有连带性,责任具有个别性。基于此,共犯与身份的若干问题便可得到妥当解决。
2011年Z1期 v.26;No.128 104-1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6K] [下载次数:842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王强军;李莉;
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进行了犯罪化处理,并且将三种行为的既遂形态限定为情节犯,从而扩大了盗窃罪的打击范围。为了实现刑法保护机能和保障机能的统一,有必要基于社会常识并坚持实质解释的观念,从功能和物理形式来限定"户"的范围;有必要在对"凶器"的范围做出限定的基础上,对携带凶器盗窃中的"凶器"再限定,排除盗窃工具被认定为凶器的可能;有必要明确扒窃应当具有多次性的特征,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刑事推定确定是否具有多次性,同时允许行为人提出反驳。
2011年Z1期 v.26;No.128 114-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4K] [下载次数:1078 ] |[引用频次:46 ] |[阅读次数:0 ] - 麻锐;
经济犯罪的行政责任是经济犯罪主体的同一经济犯罪行为可能同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之一。由于我国理论界对行政责任的概念尚未取得一致性的看法,导致对经济犯罪行政责任的概念界定也存在分歧,且对经济犯罪行政责任的概念界定缺乏科学性。这不仅影响了相关理论研究的深化,而且也影响了司法实践中对经济犯罪行政责任的正确认定和追究,从而影响了实现对经济犯罪的有效惩罚和打击。
2011年Z1期 v.26;No.128 120-1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6K] [下载次数:127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樊建民;
村官是指在村委会、村党支部、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基层组织中具有组织、管理、领导职权的工作人员。村官利用职务的便利,以明显低价处理村集体财产,从中收受贿赂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将村集体财产以明显低价处理给自己或自己的直系亲属的,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差额作为侵占数额。应修订现行刑法,增设第166条之一,将村官以明显低价处理村集体财产给亲友,没从中收受贿赂或没证据证实收受贿赂的,设置为犯罪,依照第166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2011年Z1期 v.26;No.128 124-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K] [下载次数:171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赵灿;
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有四种行为方式,其中第一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第三种"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都规定了"未经许可"。要准确认定侵犯著作权罪,就必然要清楚什么是著作权的许可,什么情况下属于"未经许可"。
2011年Z1期 v.26;No.128 129-1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K] [下载次数:284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胡大武;
家政工人被烙上女性化、外来化、年轻化和文化贫困者的标签。家政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家政服务员自我认知和家政公司逃避社会保险、培训等义务动机的共同作用导致了书面合同在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方面的乏力。事实上,一方面,侵害家政服务员劳动权益行为广泛存在,住家家政服务员尤其易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家政公司在家政产业中并未起到就业促进主力军作用。因此,我国政策与立法重点应当转移到规范家政工人与雇主家庭之间的法律关系调整上来,应将与雇主家庭直接建立了雇佣关系的家政工人纳入劳动法律保护,让家政工人享受工伤保险权益,最大程度地化解家庭雇佣者与家政公司、家政工人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1年Z1期 v.26;No.128 135-1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6K] [下载次数:868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0 ] - 王崇敏;张丽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是发挥其用益物权属性、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内在要求,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要求。构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具备法律基础和社会基础,应当在坚持物权平等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以及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条件以及行使方式,并建立健全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相适应的配套设施。
2011年Z1期 v.26;No.128 142-1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K] [下载次数:1068 ] |[引用频次:37 ] |[阅读次数:0 ] - 郑小伟;王艳林;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人民福祉和社会发展稳定的重大公共民生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但只要充分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民众等第三方力量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民众等第三方力量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就一定能够迎来中国食品安全的春天。
2011年Z1期 v.26;No.128 148-1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K] [下载次数:648 ] |[引用频次:29 ] |[阅读次数:0 ] - 韩敬;
住房权属于社会权下的具体权利,其实现需要国际社会、国家和个人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三个层面的不同义务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与矛盾:国际层面,住房权实体性义务与程序性义务严重不平衡;国家层面,呈现美好理想状态的一般义务与无奈现实之间进行着博弈;个人层面,自我保障与政府阻碍之间不断地拉锯。这些问题与矛盾的存在,昭示着住房权的根本解决更多的是一种进程,而不仅仅是一种建立起来的法律文本结构,其实现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还有漫长的路要努力。
2011年Z1期 v.26;No.128 152-1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下载次数:148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蒋拯;
我国法律没有对违法建筑作权威定义。法学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建筑的定义存在诸多问题。唯有对我国建筑管制制度作深入的实证分析,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及相关审批制度有深刻认识,方能对我国的违法建筑作出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定义。我国应当制定《违法建筑处理法》,将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视为同一并统称为"违法建筑",且应对违法建筑作统一定义。
2011年Z1期 v.26;No.128 157-1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5K] [下载次数:1559 ] |[引用频次:58 ] |[阅读次数:0 ] - 曾加;窦鹏娟;
生态补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能有效化解资源富集区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之间的矛盾。陕北能源矿区作为能源矿产资源富集区,其生态保护与能源开发冲突的背后其实是生态利益与能源利益的博弈,而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帮助破解这一困境的现实需要。陕北能源矿区虽业已开展生态补偿的试点工作,但其中存在着不少法律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生态补偿在矿区内还未上升到法律制度的层面。应该确立生态补偿的法律原则,理顺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促进生态补偿的地方立法,改革生态补偿的税费体制,以推动陕北能源矿区等资源富集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
2011年Z1期 v.26;No.128 164-1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K] [下载次数:382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夏勇;江澍;
《刑事诉讼法》拟增设刑事和解制度是值得肯定的立法动向。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和操作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前提。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决定了其不能担任刑事和解的主持者,人民法院应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主持或确认刑事和解。加害人认罪是刑事和解适用的必要前提。将刑事和解的性质定位于量刑情节的认识决定了刑事和解可以适用于一切案件。
2011年Z1期 v.26;No.128 171-1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K] [下载次数:457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 - 孟庆华;
反对扩大特别累犯适用范围的观点不可取,《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六十六条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规定的基础上,扩大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两种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与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累犯具有相同的累犯性质,即两法条与刑法第六十五条普通累犯规定相比都带有"特别性"的本质属性,其区别仅仅是在立法表现形式上一个规定在刑法总则而另一个规定在刑法分则而已。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特别累犯条款应当重构,具体方案包括特别累犯条款规定中的不同种罪名宜可构成特别累犯,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特别累犯"两条款应予合并,以及增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侵犯财产罪、淫秽物品犯罪等类罪的特别累犯。
2011年Z1期 v.26;No.128 177-1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K] [下载次数:27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徐海燕;罗士俐;
融资租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应鼓励和扶持,但当前的市场准入许可制度却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融资租赁业实行市场准入许可制度,并没有充要理由。基于融资租赁业风险很一般、平均利润率不高、社会经济功能特殊等原因,建议全面开放市场。从外部性理论视角分析,融资租赁业实行准入许可制度,不仅不能减轻或消除外部性,且会造成既不经济也不公平的结果;另外还会耗费不必要的行政资源,产生一系列新的外部效应。
2011年Z1期 v.26;No.128 184-19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K] [下载次数:362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 林雅;
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未确立婚内同居制度,导致我国婚姻法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司法、立法都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规定婚内同居权利义务并不会使"婚内强奸"合法化,将婚内同居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是完善现有婚姻法相关问题、妥当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必要途径。我国立法建立婚内同居制度需明确婚内同居制度的内容、规定婚内同居义务的抗辩与消灭条件、规定婚内同居权利的民法保护措施。
2011年Z1期 v.26;No.128 191-1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9K] [下载次数:227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邱威;
有些文章对法定拟制与注意规定进行了研究,但是该项研究有待完善。刑法分则有四种规定,对四种规定的界定是否科学合理,关乎到能否准确定罪量刑,也涉及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立足体系解释原理,对分则的四种规定才可能做出合理界定。基本规定是对定罪处罚的最一般规定;拟制规定是对构成彼罪的行为却按此罪论的规定;指示规定是指示司法工作人员在多种结论中如何选择一种作为处理案件的结论;提示规定是为了引起司法人员的注意而做的规定。
2011年Z1期 v.26;No.128 234-2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下载次数:164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徐振华;
什么是财产?财产是一种社会/法律的解释。财产在所有的基本权利中是表现最为显著的一种创造状态。婚姻法中理解作为夫妻财产的"财产"时,应从婚姻财产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出发,去认识财产的意涵。文凭、执照等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本,已成为现代婚姻关系中越来越重要的财富。文凭、执照等财产的属性决定了,在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必须考量其应有价值。
2011年Z1期 v.26;No.128 240-2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下载次数:233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邵栋豪;
任何制度都是民族历史传统的自然言说,法律制度也不例外。当今世界三种模式的社区矫正都与各自民族特色紧密相连,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则较多地体现了共性而忽略了民族特性。作为中华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和合文化理应且能够在我国社区矫正的制度构建中被浓墨重彩。
2011年Z1期 v.26;No.128 246-2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K] [下载次数:354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徐伟勇;
明朝为了达到防范权力腐败之目的,制定了严密的治官之法,从职官的选任、任职期间的权责与考核,以及违法的相应处罚都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为各级各部门职官行使权力的活动提供了明确而具体的行为模式。与以法治官相联系的是,明政府在传统儒家思想影响下,极其重视官员的道德修养,在官员选任和考核的过程中,人格品质都是决定官员能否被任用和其考核结果的重要因素。此外,明政府还通过分权和权力监督的方式来防范权力腐败。
2011年Z1期 v.26;No.128 252-2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K] [下载次数:648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