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 v.31;No.155(0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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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对特定民事活动的有限介入——对完善《民法典》编纂的思考
On the Limited Involvement of Procuratorial Organs in Civil Activities——On the Perfection of the Compilation of the Civil Code

廖中洪

摘要(Abstract):

鉴于民事活动中监护、收养、未成年人财产管理,以及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活动所具有的特殊性,检察机关有限介入这些特定民事活动不仅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而且比较大陆法系不少国家有关《民法典》的规定,在《民法典》中对于检察机关有限介入民事活动作出明确规定,也是大陆法系不少国家普遍认同以及遵循的一项立法规则。为此,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必要的补充与完善。

关键词(KeyWords): 民法典编纂;征求意见稿;检察机关;介入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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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廖中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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