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9, v.34;No.172(02) 13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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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的司法公正观
The Justice View of Legalists in Pre-Qin Period

程政举

摘要(Abstract):

先秦法家对法的论述具有概念性思维的特征,将公正、权利义务的明分、无私和善的内容嵌入了法的概念性内涵,且认为已经制定的法律应是完备而详尽的。刑无等级、不避亲贵、不别亲疏和功过、一准于法、禁止赦宥、禁止私议法律和法贵下断,是法家所主张司法公正的内容。公正的司法能定分止争,减少或防止纠纷的发生,能规范民众的行为、富国强兵、稳定社会秩序。

关键词(KeyWords): 先秦法家;司法公正;刑无等级;一准于法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先秦自然法思想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SFB1006);; 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我国古今司法裁判比较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9-JCZD-001)

作者(Author): 程政举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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