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7, No.101(02) 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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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分析与离婚救济方式的评价与选择

孔祥瑞

摘要(Abstract):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离婚设定了三项救济方式,即家庭劳务补偿制度、经济帮助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些制度的设立,体现了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保障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我们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角度,结合我国社会现状,对夫妻劳动分工和家庭角色进行分析,就会发现这些制度仍然存在许多性别盲点,无法实现促进夫妻家庭地位平等,体现性别公正的立法愿望。

关键词(KeyWords): 离婚救济;社会性别;弱者保护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孔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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