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错弊行为与司法会计
杜云
摘要(Abstract):
由于司法实践的需要 ,司法会计鉴定在司法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也蓬勃兴起。本文对司法会计与会计错弊行为之间的关系、司法会计鉴定中会计错弊的种类及成因作一番分析、探讨。以使司法会计工作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关键词(KeyWords): 司法会计;会计错误;会计舞弊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杜云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中华会计书库·会计错弊实务全书[Z].北京:红旗出版社,3.
- 中华会计书库·会计错弊实务全书[Z].北京:红旗出版社,3.
- 顾洪涛.司法会计基础教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12.(1):1.
- [J].会计研究,1992,(12):4会计舞弊,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研究分析发现,以下几个方面是最为主要的:1.经济利益驱动。一些会计主体为了发行股票而粉饰会计报表。因为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此外,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也与盈利有关,一些已上市的企业为取得配股资格和保持较好的股票交易价格,也往往虚报业绩,虚增利润。一些会计主体为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也会在财务信息上弄虚作假。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下,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为了骗取资金,一些经营业绩欠佳的企业常在财务报表上进行舞弊。2.政治利益驱动。长期以来,我国对企业的激励机制一直停留在意识形态激励、行政手段激励以及保障机制激励等上。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产值、销售收入、计划完成等。企业厂长、经理的提升、奖金、福利又直接与经营业绩挂钩。于是,“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财务造假”就出现了。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时,管理人员为了推卸责任,逃避惩罚,也往往在财务资料上弄虚作假。3.地方保护主义,小集团利益驱动。企业上缴税利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效益好,无疑有助于改善地方财政状况。因此,有的地方政府与企业管理者之间合谋造假,以尽量在总利润的分割中增加企业和地方的份额。再者就是企业经营管理者或财会人员从小集团或个人利益出发,私设小金库,尽量减少积累资金,增加消费资金,扩大职工的消费,为谋取私利而营私舞弊、挪用公款、侵吞国家财产等。4.外部监督不力。外部监督,虽然名目繁多,但各种监督部门实际上是各自为政,对会计主体的违法违纪谁都可以过问,谁都可以不问。即使隔三差五的检查,往往只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和利益,这种基于特定利益而进行的监督检查行为,对于会计信息造假的防范作用不大。再者,对于这些监督机构缺乏再监督,也常常使外部监督流于形式。对会计错弊行为的成因进行分析,只是为了我们在以后的司法会计鉴定中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能更准确、更快捷地查找出财务问题所在,从而为司法工作的案件处理提供证据,使案件得以顺利、及时的处理和解决。以上是笔者对司法会计及其鉴定中的会计错弊的一些初浅的认识和思考。司法会计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理论研究尚存在很多空白,这有待于我们会计界和法律界的工作者共同努力,以便能更好地发挥司法会计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更好地制止和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