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6, (03) 21-26+29

[打印本页] [关闭]
本期目录(Current Issue) | 过刊浏览(Archive) | 高级检索(Advanced Search)

冷静而理性地看待物权法中的争议
冷静而理性地看待物权法中的争议

赵万一

摘要(Abstract):

物权法是民法的核心内容,如何正确评价物权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和其他法律一样,物权法的作用同样具有有限性,它无法解决诸如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物权法对国有财产和私人财产所采取的平等保护原则,并不意味着否定国家所有权的特殊地位。在物权的立法中必须解决好借鉴与继承的关系问题,唯有如此才能建立起一套既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可得到广泛社会接受的社会主义物权法律制度。

关键词(KeyWords): 物权法;平等保护;国家所有权;借鉴与继承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赵万一

扩展功能
本文信息
服务与反馈
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
本文作者相关文章
中国知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