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法治化的基本构想The Basic Plan of the Legislation of Green Development
陈海嵩
摘要(Abstract):
绿色发展意味着经济、社会以及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已经取得较大进步,需要根据"绿色发展"的要求予以进一步深化和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将推进绿色发展中比较重要和成熟的经验做法规范化、法治化、体系化,使其能够适用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使其能够真正成为影响社会资源配置及利益协调的主要因素。绿色发展法治化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绿色发展法治化的法理基础;二是绿色发展约束性规范的法治化;三是绿色发展引导性规范的法治化;四是绿色发展保障性规范的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绿色发展成果,提升相关制度的规范效力和权威性,是绿色发展法治化的基本目的和根本原则。
关键词(KeyWords): 绿色发展;法治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国家治理现代化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陈海嵩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兰洋:《绿色发展理念的哲学基础与多维审视》,《学习与实践》2016年第5期,第135页。
- [2]李干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国环境报》2018年2月12日第1版。
- [3]徐祥民:《绿色发展理念下的的绿色发展法》,《法学》2017年第6期,第14-27页。
- [4]杨解君:《论中国绿色发展的法律布局》,《法学评论》2016年第4期,第160-167页。
- [5]秦天宝:《绿色发展需要法律制度保驾护航》,《江西日报》2017年11月27日第B03版。
- [6]蔡守秋:《析2014年〈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第31-44页。
- [7]竺效:《绿色发展理念与环境立法创新》,《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2期,第179-192页。
- [8]王灿发:《环境法的辉煌、挑战及前瞻》,《政法论坛》2010年第3期,第106页。
- [9]刘卫先:《以立法为中心的环境法学研究及其转向》,《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第22页。
- [10]陈海嵩:《绿色发展中的环境法实施问题》,《中国法学》2016年第1期,第69页。
- [11]高利红:《论财政体制与我国环境法的实施责任》,《法学杂志》2016年第3期,第8页。
- [12]吕忠梅:《中国环境司法现状调查》,《法学》2011年第4期,第82页。
- [13]杜万华;《当前环境资源审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法律适用》2016年第2期,第2-6页。
- [14]王旭光:《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实践》,《人民法院报》2016年2月17日第5版。
- [15]王树义:《论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改革》,《中国法学》2014年第3期,第54-71页。
- [16]吕忠梅:《新时代中国环境资源司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环境保护》2018年第1期,第8页。
- [17]张文显:《治国理政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第42页。
- [18][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8页。
- [19]据统计,2016年的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2017年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共立案处罚9181家,罚款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
- [20]蔡守秋:《论法学研究范式的更新》,《法商研究》2003年第3期,第34-46页。
- [21]李干杰:《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生命线》,《求是》2014年第2期,第44-46页。
- [22]陈海嵩:《生态红线制度体系建设的路线图》,《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年第9期,第52-58页。
- [23]常纪文:《由督企、督政到督地方党委:环境监督模式转变的历史逻辑》,《环境保护》2016年第7期,第23页。
- [24]陈海嵩:《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历史源流与规范意义》,秦天宝主编:《环境法评论》(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97页。